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26日出席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誣告案二審庭訊。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罪,一審遭判刑10月,上訴後今日再度開庭。面對媒體詢問即將到來的罷免投票看法,高虹安未做出回應,快步進入法院。

案件起因為陳時奮於民國110年在臉書發文指稱「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等言論,高虹安不滿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轉而自訴高虹安誣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明知博士論文有抄襲期刊論文情事,陳時奮發文指控內容與事實相符,仍對其提告,具有誣告的直接故意,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二審法院今日進行媒體畫面勘驗,包含111年8月26日高虹安提告記者會,以及9月20日民眾黨直播高虹安就週刊報導內容澄清記者會的畫面。雙方就勘驗內容表示意見後,由於均無聲請新證據調查,隨即進入言詞辯論程序。
高虹安在庭上表示,她並無虛構事實及誣告犯意,提告目的並非針對陳時奮所指的抄襲部分,而是針對其誇大不實的言論。她強調,若要誤導檢方,應該會在提告前就完成論文修改,請求法院做出無罪判決。
陳時奮則指出,高虹安在兩次記者會中提到他「扭曲事實」、「假訊息」、「無中生有」,就是在指控他說謊。他表示,一審判決已經調查清楚,高虹安刻意在提告後修改論文,目的就是要引他入罪。
法官最後諭知,由於兩造均對科刑部分提起上訴,將另定庭期就量刑部分進行辯論。
根據中選會公告,高虹安罷免案已進入第三階段,將於7月26日與其他24位國民黨立委的罷免案同日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