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逼近,檢調機關的查賄標準成為朝野立委關注焦點。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疑,現行以30元作為查賄參考標準已沿用25年未曾修正,此標準係法務部前部長陳定南任內訂定,儘管2018年九合一選舉時曾討論修正,最終卻未有進展。法務部鄭銘謙允諾,將相關意見轉交最高檢察署檢討。

陳昭姿指出,隨著物價上漲,30元標準已難符合實際情況。她舉例說明,一根香腸現今售價介於45至55元,加上滷蛋及其他配菜,便當價格輕易超過30元,若在選舉造勢場合發放,應有明確標準以判斷是否構成賄選。
執法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同樣引發關注。陳昭姿舉例,兩個活動場合分別提供了兩款帽子,其中一頂寫有參選人姓名,另一頂僅寫「澎湖人」。儘管兩者皆為參選人發送的宣傳小物,但標示「澎湖人」的帽子遭檢調搜索偵辦,寫參選人姓名的卻未受追究,恐讓外界認為司法因人而異。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批評,選舉造勢現場提供滷蛋、豆花等餐飲相當普遍,若連這類行為都可能遭認定賄選,恐對選舉活動造成寒蟬效應。
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30元並非認定賄選的絕對標準,仍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規定,判斷贈送財物與投票行為是否具有對價關係,並綜合考量對象、時間、方式及價值,不能僅憑物品價格認定犯罪。他強調,個案偵查屬檢察官職權,法務部不能介入。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則提出進一步建議。她表示,最高檢察署2022年提出的《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已使用4年,應於今年選舉結束後重新檢討。張雅琳指出,今年受理的妨害選舉案件中,賄選案件984件,其中送禮356件最多,但反賄選宣導仍偏重現金買票,應增加送禮及餐飲等實際案例,讓民眾更容易理解賄選認定標準。
最後鄭銘謙允諾,將相關意見轉交最高檢察署檢討,並表示將研議細化查賄標準及強化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