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在520宣告啟動修憲後,將射程範圍含擴到五權變三權。如今,黨籍立委提出憲法修正草案,明訂將監察權移交立法院、考試院職權併入行政院;並增設「國家審計委員會」,以承接廢除監院後所釋出的審計權。該草案今由立法院院會宣讀後,已完成一讀程序,送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中拋出修憲議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事後表示,修憲是蔡政府執政以來民主改革的最後一塊拼圖,黨團將成立修憲小組,由府院黨進駐,範疇從公民權下修18歲、五權變三權、總統或內閣制,一路涵蓋到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優化。時程部分,公民複決一定會綁住2022九合一大選,「否則沒有任何修憲案可以過」。
隨著修憲號角響起,隸屬新潮流系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黃國書、林宜瑾,鎖定廢除監察院、考試院的「五權變三權」,提出民進黨首波更動憲政體制的修憲草案。
吳思瑤透過修憲提案指出,我國憲法體制未聚焦權責獨立、分工制衡觀念,雖有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的五權制度,但「共治非牽制」的憲政體制施行至今,由於權力與機關過度分工不清,已衍生出功能重疊、權責不清、效率不佳的弊病。
針對監察院廢除後的職權分配,吳思瑤指出,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其中彈劾、糾舉及糾正權,因為是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應屬國會權限;而彈劾後的公務員懲戒,應納入司法權。
在審計權部分,由於立法院對行政機關的預算支出有監督之權,因此應屬立法權,但因考量審計權涉及對全國行政機關查帳、會計等業務,有賴相當組織規模的機關才足以處理。因此,可以比照日本制度,設立獨立的國家審計委員會,獨立行使審計權。
對於考試院廢除後的職權分配,吳思瑤指出,現行憲政體制下,用人機關行政院僅有「人事任用權」,卻無「考選權」,造成國家用人難以適才適所,文官體系效能不彰,因此人事的考選、任用,應統一回歸行政權。
針對廢除考、監兩院的目標,吳思瑤等綠委是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一、第六條,及第七條提出修正草案。
其中,第四條之一的草案,就是配合廢除監察院,授予立法院除有憲法第六十三條訂定的職權外,並有彈劾案、糾舉案的權限。
第六條的草案,則是配合廢除考試院,明訂「憲法第八十三條至第八十九條之規定,停止適用。」由於《憲法》第八十三條至八十九條,就是「考試權」的根本性框架,例如第八十三條就載明「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換言之,在停止《憲法》第八十三條至八十九條的適用後,等於拆除考試院行使職權的法律依據,形同徹底廢除。
此外,針對廢除監察院後,所規劃增設的「國家審計委員會」,則是透過修改《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來處理。草案明訂該委員會設3名委員,其中1人為委員長,任期4年,由總統提名後,由立法院同意任命。
依照民進黨團規劃,修憲委員會預計在9月後的立法院新會期籌組召開,屆時除交由朝野黨團研商,也將舉辦公聽會;屆時,若在立院獲得朝野共識通過草案,接下來的「公民複決」,預計將配合2022年的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
中時 朱真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