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遭堂兄「壓制亂來」!10年飽受創傷折磨 一見「黑肉眼鏡男」崩潰: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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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26歲女子小雯過去曾被相差5歲的堂兄性侵,此後對於與堂兄外型相似的人性特徵,例如「黑黑肉肉」、戴眼鏡等意象十分反感,直到10年後成年、與男友交往仍為此所困,最後終於決定將此事揭露,提出告訴。

女子國三時遭堂兄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女子國三時遭堂兄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10年前小雯正值國三,堂兄則已經大學二年級,她們家與三伯家庭間關係緊密,時常會相聚、團圓。案發當天是過年除夕夜,小雯一如往常到三伯家中圍爐、過夜,沒想到在熟睡後卻被堂兄撞見,竟被壓制,以手指性侵得逞。由於2家感情和樂,她並不希望父親與三伯因此產生嫌隙,一直未能透露此事。不久後,小雯因為報考高中的課業壓力下,終於被心理創傷壓得喘不過氣,向教師訴苦。而教師也與社會局共同處理,告知小雯父親。但父親因顧慮手足而沒有提出告訴,決定讓加、被害者私下談判。

此後,事件慢慢消失在眾人視線,但小雯內心的不安仍在不停擴大。在她成年、談戀愛發展性關係時,仍會受童年的傷害影響。由於堂兄外型較黝黑、寬胖,且配戴眼鏡,導致小雯一遇到類似情景或人物,就會感到驚慌、噁心,終於,在事發後10年,對堂兄提出告訴。

堂兄出庭時表示,案發當時與小雯相談甚歡,肌膚接觸時對方也沒有抗拒。但他也承認在對下體伸手時,小雯出言拒絕,但他也立刻致歉,並無指侵情事。但在過往社工處理時的紀錄中,堂兄的反應卻是悔悟、致電道歉,與如今說法大相逕庭。一審法官回顧當時2人的年紀,認定堂兄罔顧親族關係,造成10年來無法抹滅的傷害,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有期徒刑。雖然後來堂兄認為當時對感情處理較生澀才釀禍,要求上訴,被高院法官以不符合戀愛男女自願性交為由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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