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分手放火燒她全家 二審加重改判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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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楊姓男子去年因不滿張姓女友與她分手,竟拿著汽油到張女的住家縱火,所幸張的家人順利逃出倖免於難;桃園地院將楊男依殺人未遂等2罪判刑6年,高院認定楊男放火險造成4人死亡,應構成5罪,加重改判刑6年4月。全案可上訴。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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