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分手放火燒她全家 二審加重改判6年4月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6/13 16:11 分享: 桃園楊姓男子去年因不滿張姓女友與她分手,竟拿著汽油到張女的住家縱火,所幸張的家人順利逃出倖免於難;桃園地院將楊男依殺人未遂等2罪判刑6年,高院認定楊男放火險造成4人死亡,應構成5罪,加重改判刑6年4月。全案可上訴。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