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9日繼宣布昶虹(2443)將於11月19日下市之後,再發布廷鑫(2358)也將於11月19日同日終止上市。
證交所表示,廷鑫之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財報,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業經證交所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3年4月8日起停止買賣,之後廷鑫再未公告申報113年第一季及第二季財報,復經證交所公告併案停止買賣在案。
證交所說明,之前公告停止買賣期間至113年10月8日止,已屆滿6個月,核有同細則第50條之1第1項第7款應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之情事,證交所正式公告股票自113年11月19日起終止上市。
證交所指出,另依同細則第50條之1第2項規定,廷鑫經證交所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而尚未實施,倘於實施日至少8個營業日(113年11月7日零時)前,補行公告申報上開未依期限檢送之財報。
同時,也無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或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暨無第50條之1第1項其他各款規定情事,並檢具相關事證向證交所提出申請者,證交所得公告免除其終止上市。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請見此:證交所:昶虹、廷鑫將於11/19同步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