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農委會日前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傳將禁止攤商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品,違者最高可罰25萬元,過往常見的撈金魚、套烏龜等行為都將禁止。消息一出,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理事長蘇文山直言,這個修法會對攤商造成相當大的衝擊。不過,今(1)日晚間農委會緊急發表聲明,將先修法禁止天竺鼠、兔子等哺乳類動物先行,金魚、烏龜等水族類暫列排除。
農委會今晚緊急宣布夜市常見的撈金魚活動並不在這次修法禁止範圍內。(示意圖/Pexels)
據了解,《動物保護法》自從民國87年11月4日公布施行今,歷經15次修法,期間均反映出國人對於動物保護意識不斷提升及與時俱進。不過農委會在上月28日預告修正草案,是近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法。
這次修法內容部分主要有4大面向,分別是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擬將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舉例而言,夜市常見的撈金魚、套烏龜等遊戲,未來恐將觸法,消息一出,引發相關業者反彈。
蘇文山無奈指出,以士林夜市而言,至少有3攤撈金魚攤,而且全台夜市幾乎都可見到撈金魚,一旦通過就會對攤商衝擊甚大,甚至影響生計,攤商恐被迫轉型。
對此,農委會晚間發布聲明澄清,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草案第13條管理之主要對象,是以兔子、天竺鼠等哺乳類動物為主,禁止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不會把撈魚、撈烏龜列在禁止的項目中。
農委會強調,同時考量動物福利與民眾權益,原草案已設有排除條款,不會影響夜市等民眾生計,農委會將儘快與利害關係人與倡議團體的對話溝通,彙集各方意見作為法案調整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