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國中生慘遭母同居男友蹂躪!荒唐母不阻止還上場陪玩 判決出爐

分享: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1名車床工因覬覦同居人的國一女兒,竟在國一與國二期間在家中強行侵犯少女。恐怖的是少女媽媽還從旁協助,甚至自己還與男友在女兒面前發生關係,荒唐行為令人瞠目結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處,同居人6年8月、母親5年半。

女兒遭同居人性侵,母親竟成共犯。(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女子與她女兒和一名車床工共住,107年夏季某日晚上,這名車床工竟趁少女熟睡時,脫下她衣褲,但少女當場驚醒反抗,並躲到房間躲藏,但母親竟對女兒說「給他做沒關係,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並拿出保險套給車床工戴上,男子也隨後得手。

事後少女心情低落,在校聊天時透露曾遭侵犯過往,今該2名同學勸說,最終於108年12月告訴英文老師,經校方於同日通報社會局及警方。

女國中生向法官證稱,不只國二遭母親同居男友侵犯,甚至她國一時母親協助同居人侵犯她,母親還在一旁觀賞,事後母親又和同居人在她眼前又發生性行為。

2022年9月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母親同居男友判處8年6月有期徒刑,母親則判處8年4月,但2人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希望判決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涉案的兩人為長輩及親生母親,不僅不思保護照顧年幼之甲 ,竟為滿足自己性慾,以俗稱3P之方式共同性侵幼女,違悖人倫綱常,戕害少女身心之健全成長,並造成心理創傷,2人所為實為法理及社會道德所不容。

考量2人犯後均未坦承犯行,也未見有何自省及盡力彌補對幼女造成傷害之態度,毫無悔意,因此判處同居人徒刑6年8月,母親5年半。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