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應酬引醋勁 恐怖情人怒分屍二審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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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元月發生的台南市東區恐怖情人殺人分屍案,長相斯文的30歲男子吳茂騰,不滿在酒店上班的42歲張姓女友準備外出與客人應酬,經阻止未果後,竟醋勁大發勒斃張女,再將屍體支解成7大塊棄置。儘管張女家屬要求判死,但台南地院仍以有教化的可能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13日駁回維持原判。

在螺絲工廠工作的吳茂騰,3年多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在酒店上班的43歲張姓女子,因吳的外貌斯文有禮,讓離婚有子的張女芳心暗許,認為可依靠終生,2人談起姐弟戀進而交往同居。

不過,吳某交往關係複雜,還劈腿另3、4名女子。2019年1月8日晚間,因張女隔天與友人有約準備外出,2人爆發口角,吳在一怒之下將張女勒斃,隔天再外出購買鋸子及黑色垃圾袋返回租屋處,以鋸子將死者肢解成7大塊,並分裝成3袋,放進透明整理箱,再開死者的車子,將肢解的屍塊載運到東區巴克禮公園附近重劃區草叢丟棄。

張女的兒子因許久不見母親蹤影,1月下旬向警方報案失蹤,警方循線發現張女座車明顯清洗過,認定開去洗車的吳某犯嫌重大,2月初循線前往吳的另名女友家中找到他,以一句「你有去洗車?」突破對方心防,坦承犯案。

台南地院審理時,吳某一度向張女家屬致歉,但遭拒絕;吳還強調勒死張女的過程只有3到4分鐘,並非故意,但法官詢問法醫,發現張女斷氣前起碼已被勒脖15分鐘以上,才會造成舌骨斷裂,又以電纜線纏繞張女脖子2圈,並非消極任被害人死亡。

台南地院認定,吳某性格偏差、自私自利,行凶手段殘忍,但因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仍有教化可能,判決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家屬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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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洪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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