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賴清德競辦總幹事潘孟安遭爆非法抽加熱菸,衛生局今表示,潘孟安未在期限內陳述意見,將依違反《菸害防制法》開罰2000元罰鍰。
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上個月底召開記者會,踢爆潘孟安在8月份時公然抽加熱菸的照片,照片中還有林錫耀、史哲、許立明等人,而依據新修正「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仍是全面禁止的狀況,王鴻薇遂向台北市衛生局進行檢舉。
據了解,衛生局日前函請潘孟安應在收文後7天內、12月1日前書面或當面向衛生局陳述意見,但衛生局未於期限內收到回覆,預計今天將對潘孟安開出裁罰書,依違反《菸害防制法》開罰2000元罰鍰。
依據新修正「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使用電子煙或是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可處新台幣2000至1萬元。此外,違法製造、輸入業者,可處1000萬元至5000萬元;違法販賣則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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