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建銘/綜合報導
去年某曾姓海軍資深士官長兩性分際拿捏不當,藉故捧女兵臉頰喊「小可愛,妳在幹什麼」,又因業務疏失巴頭或以「過來跪下」等言語斥責。女兵提出申訴後,該男遭軍方記一支大過。士官長不服判決提出行政訴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軍方懲處沒問題,駁回上訴。
海軍某士官長性騷擾案件不服國軍懲罰上訴,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海軍示意圖,照片人物與本新聞無關。(圖/翻攝自海軍官方網站)
回顧事件,2021年女兵小美(化名,以下皆簡稱小美)因遭另名長官責備心情低落,返回辦公室後曾姓士官長忽用雙手捧著小美雙頰說「小可愛,妳在幹什麼」;某次因業務疏失,曾男也對她喊「過來跪下」、「屁股抬高」等言語,皆讓小美感到非常不舒服。
同年,小美在同仁晉升儀式上擔任司儀,因緊張口誤遭曾男當場巴頭,且曾男已非第一次用手拍打小美頭部,後續也向單位保防官反映。
經軍方行政調查後,認定小美指控屬實招開評議會,記曾男一支大過,而曾男不服提出訴願,軍方重新召開評議會後仍維持原判決,再提起訴願被駁。
曾姓士官長認為,第一,小美所訴皆無具體證據且時間、地點也無法確認。第二,軍方依對志願役「中度言語及肢體騷擾」判處1支大過,但經雙方及小美家屬對談後,小美也能理解講話並無性含意,應改以行為不檢進行懲罰,因此提出行政訴訟。
軍方則認為,同袍也曾目睹曾姓士官長拍小美及其他女性同袍的頭部,曾男評議會也曾表示,「巴頭」是表達肯定及嘉勉意味。然而,曾男身為艦隊資深士官長,應能明確理解國軍性別分際,調查因無法確定不當言行時間及次數,故合併一案,記處一支大過。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經「性騷擾事件申訴書」可見,捧臉頰、觸碰頭部都有在場證人,也有其他同仁聽過該士官長對小美說「過來跪下」、「大屁股」等貶低人性自尊的方式管教部屬,間皆證實指控,軍方以「中度言語及肢體騷擾」處1次大過於法有據,駁回曾男之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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