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預計全案仍會繼續上訴!去年(111年)3月間,在桃園市的家樂福楊梅物流廠發生大火,導致1萬2千平方公尺的廠區燒毀,損失高達39億新台幣,全案今天(26日)一審宣判。
家樂福楊梅物流廠當時付之一炬,損失高達39億。(圖/中天新聞)
闖禍的23歲臨時工許姓男子,被指控在去年3月14日早上6點58分,在廠裡執行拆櫃作業時,還沒到開工時間,先跑去物流廠C棟倉儲棧板站存區抽菸,因為亂丟菸蒂,導致7點16分沒熄滅的菸蒂引燃倉儲棧板站內的物品,爆發大型火災,現場設備、鋼骨跟鐵皮都付之一炬,1萬2千平方公尺的廠區因此燒毀。
而許男在桃園地院一審開庭時,辯稱有把菸蒂熄滅,一度否認犯行,但消防局跟廠方提供的監視器及現場畫面顯示,他當時一共抽了2次菸,第二次抽完在7點10分離開,6分鐘後現場出現火苗,而畫面也顯示在火災發生前除了許男,沒有其他人出現,許男在現場抽完菸也沒有做出把菸蒂熄滅、或走到較遠處丟掉菸蒂的動作,許男的辯詞不被採信。
家樂福楊梅物流廠當時付之一炬,損失高達39億。(圖/中天新聞)
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定被告犯行明確,係違反廠區相關規定而於禁菸區抽菸,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引發火災,其過失情節非輕,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造成財產損害情形,及衡量被告素行、生活狀況危害等情狀,最後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許男6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檢察官與許男都還可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