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拒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律師批檢方作法不合理: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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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31日凌晨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因拒絕夜間偵訊且有意離開,遭檢察官當庭逮捕,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但遭駁回。律師葉慶元認為,檢方拘束被告自由卻不逮捕的做法並不合理。

律師葉慶元。(圖/中天新聞)

檢廉30日大動搜索柯文哲住家、辦公室,並約談柯文哲和柯妻陳佩琪,檢廉漏夜偵訊,陳佩琪在30日深夜被請回,並由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開車接送離開北檢,柯文哲則在31日凌晨抵達北檢,但拒絕夜間偵訊,遭檢察官當庭逮捕,柯的律師認為程序有問題聲請提審,但被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柯文哲今凌晨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拒絕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柯的律師聲請提審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必要,裁定駁回提審聲請。(圖/塗豐駿攝)

葉慶元表示,檢方這種拘束被告自由卻不逮捕的做法,其實是不合理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被告經過偵查後認為有羈押必要者,應該自逮捕拘提之24小時內聲請羈押。

葉慶元指出,我國檢調一般的做法,就是一早突襲刑事被告,對被告的住所以及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搜查,然後請你自動配合調查;形式上,你還沒有被逮捕,但是事實上你也沒有辦法離開。但檢察官只要還沒有宣告逮捕,這24小時也無從起算。

葉慶元認為,這是非常侵害人權的取巧做法。他也呼籲藍綠白三黨立委,都應該針對這樣取巧的做法,修正刑事訴訟法,遏制這種侵害人權的偵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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