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昨(16)日合龍典禮,但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今(17)日爆料,交通部把「淡江大橋」拿去申請商標,「以後賣車輪餅、蛋糕,上面印淡江大橋,還要送交通部審查?」

江怡臻今日臉書發文:「不是吧,交通部把淡江大橋拿去申請商標,以後賣車輪餅、蛋糕,上面印淡江大橋,還要送交通部審查?還要問交通部給不給印?」江怡臻PO出申請案頁面顯示,申請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涵蓋:印刷品、明信片、記事本、月曆、週曆、照片(印刷物)、畫、海報、食用冰、冰淇淋、冰品、甜點、米果、月餅、餅乾、鳳梨酥、蛋糕、雞蛋糕、車輪餅、各種書刊雜誌文獻、電子刊物線上瀏覽服務、籌辦教育或娛樂競賽、安排及舉行運動賽事、安排即舉行大型會議等等。

江怡臻向媒體指出,淡江大橋是公共建設,卻被註冊為商標,滑天下之大稽,以新北市青春山海線為例,來申請LOGO使用販賣商品,都非常歡迎,既沒有限定文字使用,更沒有像交通部申請淡江大橋商標一樣,澳洲雪梨大橋有註冊商標?日本明石海峽大橋有註冊商標?淡江大橋的設計師Zaha Hadid就已經是一個品牌,集眾人智慧和共同努力的公共建設,交通部卻註冊為商標,增加文創使用的困擾,是不希望大家知道淡江大橋在台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