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23日搶先在臉書公布交通部准予捷運三鶯線營運的消息,遭藍營質疑偷跑搶功。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李四川競選辦公室主任江怡臻表示,根據公文數位足跡,證實蘇巧慧搶先在新北市府收文前偷跑搶功,大酸「破壞行政倫理還敢硬拗?」

江怡臻25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蘇巧慧日前搶先在臉書曝光捷運三鶯線營運許可函,面對「偷跑、特權」質疑,竟理直氣壯硬拗是「區域立委盯進度」、「第一時間回報」。但是,事實會打臉!幽靈時間差!新北市府尚未簽收,蘇巧慧圖卡早已完工。
江怡臻提到,根據國家公文系統數位足跡,交通部此份電子公文的發函時間,精準紀錄是在6月23日下午14:40。按照中華民國政府電子公文法規流程,公文從交通部發出,必須經過國家發展委員會「公文電子交換系統(ODE)」線上傳遞,再由受文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局進行點收、登錄、分辦。
江怡臻指出,新北市交通局在系統內正式完成行政簽收,是當天下午3點之後。捷運局收到副本則是隔天6月24日早上,原定在當天的市政會議在向市民朋友公布好消息,結果蘇巧慧竟在23日晚間7時15分,就在臉書公開核准公文與核定細節,完全就是偷跑搶功硬割政績。

江怡臻續指,公文白紙黑字受文者是新北市,蘇巧慧無權擁有此份公文。蘇巧慧為何能比捷運局還早取得公文?在新北市政府宣布前就出圖文邀功?若非交通部特定官員內線通報,奉上公文檔案,蘇巧慧辦公室絕無可能提早產出圖卡,「這就是無視行政程序的中央一條龍偷跑」。
江怡臻強調,政府公文電子交換系統有著嚴格的資安與法律限制,該份營運許可函白紙黑字的受文者「正本」是新北市政府。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機關公文保密規定,公文在正式送達受文機關並由其簽收、辦理前,皆屬於未公開的內部行政資訊,「蘇巧慧辦公室既不是正本受文者,系統上更沒有該文號的接收端點」。
江怡臻直言,除非交通部公文的副本名單上,明目張膽寫著「副本:立法委員蘇巧慧辦公室」,若無白紙黑字登載,即屬交通部官員私相授受、違法洩密。拿著不該屬於自己的行政公文搶奪地方政府政績,完全是嚴重踐踏國家公文體制,行政倫理蕩然無存。

最後江怡臻痛批,交通部如今荒腔走板,完全是上行下效,前有部長陳世凱把「淡江大橋通車」辦成自己生日趴;現又與蘇巧慧暗相授受,一核准公文就先送給蘇巧慧當政治伴手禮,將攸關三鶯市民福祉的重大建設,降格為打擊地方政府、幫特定人拚新北市長選戰的政治籌碼。「一個違法私相授受,一個厚顏硬拗收割,拿國家公器當輔選工具,新北市民看在眼裡,年底一定用選票加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