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消防局一名蔡姓分隊長在豪雨特報期間擅離職守,還在雲林縣豪雨成災警戒期間喝起了花酒,遭人檢舉後證實屬實,已遭記過2次並調離主管職務。

據了解,今年7月28日中央氣象署針對雲嘉南地區發布豪雨特報,雲林縣政府已啟動二級開設,當時擔任台西消防分隊長的蔡姓官員,卻在下午離開分隊,與友人前往有陪侍服務的餐廳聚餐,直到晚間9時至10時左右才由值勤同仁開車接回隊部。
爆料者指出,蔡姓分隊長在台西消防分隊服務期間,曾多次在值勤時間與友人餐敘飲酒,地點包括分隊內部及外部餐廳,且餐敘後經常由正在值勤的同仁負責接送。


雲林縣消防局於8月27日發布聲明表示,接獲消息後立即展開內部調查,確認蔡員行為違反勤務規定,不僅擅離職守,更嚴重損及機關形象。消防局強調,對於同仁不當行為絕不寬貸,並要求全體人員恪遵勤務紀律,以維護消防機關的清廉形象與社會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