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前立委鄭汝芬及謝新隆涉入司法調查案,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平政律師今(19)日召開記者會力挺謝家,並以自身法律專業,從訴訟法理與實務角度提出嚴重質疑。魏平政強調,羈押是保障偵查進行的最後強制手段,不代表當事人有罪;檢調在對價關係極度模糊,且調查長達兩個半月後,突然於選前關鍵時刻發動聲押,已嚴重衝擊人權與程序公義。

魏平政指出,被檢方指控涉及賄選的餐會,是今年6月間由彰化縣議會舉辦的活動,當時各方候選人根本尚未登記或確定提名。他表示,身為當天的出席者之一,目睹現場僅為一般社交聚會,縱有民眾喊「凍蒜」,亦屬地方民情表達,何來「以好處換取選票」的犯罪對價關係?
魏平政質疑,若僅因活動場合有人喊「凍蒜」即被認定為賄選,那未來所有候選人出席地方拜票、中秋烤肉或婚喪喜慶,是否都隨時面臨司法威脅?檢調與法務部若無法給出明確法律標準,將使司法流於恣意執法。

此外對於檢調發動聲押的時機,魏平政認為完全不符比例原則。他表示,該案自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舉報,至今已超過兩個半月,檢警調早已完成多輪調證與訊問。「既然證據早已蒐集齊備,何來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此時動用最嚴厲的羈押手段,必要性到底在哪裡?」
魏平政指出,鄭汝芬是他競選顧問團團長,謝典霖議長本身亦在備戰連任,檢調選在選舉緊鑼密鼓階段發動大動作,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與參選權益造成不可逆的損害。若檢方確掌握事證,應依法直接起訴,而非以押代偵。
魏平政強調,他挺身而出並非基於政黨考量,而是基於法律人的良知與對「是非對錯」的堅持。法治社會的核心在於「無罪推定」與「程序正義」,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任何人的權利均應獲得維護。
魏平政呼籲檢察官與法院,應嚴守「勿枉勿縱」精神,切勿讓司法公信力在選戰風波中蕩然無存,還給謝家與彰化縣民一個真正的程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