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屋里長「送200元白米」涉賄選約談20人 遭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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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新屋里長賄選」案,查出劉姓候選人涉嫌於今年6、7月間,贈送選民每包約200元白米涉嫌買票。檢調19日動員約談20人,訊後認定劉男罪嫌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涉案處所查扣賄選證物。(圖/示意圖/AI生成)
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涉案處所查扣賄選證物。(圖/示意圖/AI生成)

基層選舉進入白熱化階段,桃園市新屋區卻傳出候選人以民生物資涉賄。檢方調查,劉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於今年6、7月期間,籌備每包市價約200元、重量約1.7公斤的白米作為拉票工具。劉男除親自分送外,更涉嫌指派陳姓與謝姓2名樁腳協助發送給具有投票權的里民,以贈物方式行求選民於投票日給予支持,涉及送白米買票涉賄情事。

桃園新屋里長候選人涉發白米賄選,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掌握具體情資後,指派檢察官李伊真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刑警大隊及楊梅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面蒐證並比對金流與物資流向。專案小組於19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展開查緝行動,搜索涉案處所,並同步約談劉姓候選人、陳姓及謝姓樁腳,以及17名相關證人共20人到案說明。

涉案白米每包重量約1.7公斤、價值約200元,遭檢警查扣。(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涉案白米每包重量約1.7公斤、價值約200元,遭檢警查扣。(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為加速釐清案情,桃檢調派7名檢察官協同訊問。檢方訊後認定,劉姓候選人因發白米拉票遭聲押,其與2名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罪;其中劉姓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與謝姓樁腳則分別被諭令各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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