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榮總廠商代刀案,今日依違反《醫師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神經醫學中心主任楊孟寅、鄭文郁及三名醫材廠商人員,根據起訴書,赫然發現廠商還依醫材銷售額提撥「公關費」交付醫師。台中榮總隨即發布聲明稿回應此案。

檢方調查發現,楊、鄭兩名資深醫師為貪圖勞務便利及鞏固廠商關係,於執行脊椎手術時,竟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林姓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
這些行為均屬醫師專屬職權,廠商人員無任何醫療執業資格。 5名被告共同隱匿代刀事實,向健保署申領診察及手術費,並使病患誤信由醫師親自執刀,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調查統計,不法所得合計196萬7039元。

廠商更依醫材銷售額提撥「公關費」交付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 檢方認定,被告罔顧病患安全,嚴重踐踏醫療尊嚴與信賴。
其中楊孟寅曾有詐欺緩起訴紀錄仍再犯,足見惡性非輕,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榮總發布聲明稿表達2點,第一,醫院尊重司法調查結果,靜待判決,強調毋枉毋縱、依法辦理,絕不寬貸。第二,醫院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及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