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2名神經外科主任名醫楊孟寅、鄭文郁,涉嫌指示廠商替13名病患開刀遭調查並起訴,全案今日台中地院分別判決2人1年4月與1年2月,均緩刑4年。

檢方調查,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與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竟於進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與2名林姓醫療器材廠商人進入手術室,執行13名病患的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
檢方還查出楊、鄭2名醫師與3名廠商,不但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事實,還向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申領診療費及手術費,共計不法所得高達196萬7039 元,醫料器材廠商為確保銷售利潤,由3人代醫師執刀動手術,所屬公司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款項作為「公關費」給2名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犯罪模式
全案台中地檢於今年5月偵結,檢方痛批楊、鄭2人身為醫學中心醫師,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及相關法令,竟罔顧病患生命安全,將高度專業的核心醫療行為,交由醫材廠商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其中楊孟寅過去曾涉犯醫療詐欺獲緩起訴處分仍再犯案,且2人犯罪情節重大,依違反醫師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今(15)日判決出爐,楊孟寅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4年,鄭文郁判刑1年2個月、緩刑4年,陳姓廠商1年、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20萬,2名林姓廠商分別判鞋8個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