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臧幼俠赴港參加活動 國防部認定違規將砍5年月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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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退役少將臧幼俠於8月前往香港參加活動時,傳出起立聆聽大陸國歌,國防部已於9月25日約詢過臧幼俠,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確定他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將依規定裁罰。

(圖/中天新聞)

國防部說明,針對臧幼俠先生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乙案,國防部依據上開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過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

國防部指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的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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