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大陸籍證明,經內政部要求,8月1日遭鄉公所依《國籍法》解職,網紅「館長」陳之漢昨(3)日在個人YT頻道直播痛批。

鄧萬華28年前從四川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3年前依法當選村長。「館長」陳之漢3日在其YouTube頻道「館長惡名昭彰」直播中表示,鄧萬華除了照顧公婆,還要照顧6年前罹患漸凍症的丈夫和小孩,村長薪水是她唯一的收入來源,如今卻遭解職,只因為她是大陸人。

館長強調,鄧萬華的付出簡直是台灣模範,可以上台領獎了,值得賴總統頒發模範媽媽,絕對夠格,在現實的時代,很少人願意像鄧萬華這樣背井離鄉,對台灣全心全意付出,「這是愛啊!對台灣人的愛!」
館長痛批政府,逼人逼到如此,非常丟臉。陸委會的最大任務是促進兩岸和平、兩岸交流,對外國人很親切,對自己同胞卻如此殘忍!館長呼籲在野黨立委幫幫鄧萬華,「在野黨的立委要以幫助中國人為榮,這份情能不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