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罷團告誹謗和違反選罷法 張麗善:一再雙標人民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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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團「雲林拔釘罷免丁學忠行動團隊」指控,28日的選舉罷免活動上,國民黨立委丁學忠和雲林縣長張麗善違反行政中立與言論誹謗行為,今(30)日委任律師對兩人提告和檢舉。對此,丁學忠和張麗善也做出回應。

雲林縣長張麗善。(資料照/中天新聞)
雲林縣長張麗善。(資料照/中天新聞)

雲林拔釘罷團發言人露西歸表示,張麗善縣長多次運用縣府資源舉辦公開活動,明示或暗示反罷免立場,並公開成立「不同意罷免大聯盟」,意圖用行政資源和補助預算,壓迫各鄉鎮市長、村里長與民意代表簽署連署書,使地方民代表態。他們認為此舉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行政中立」,已委任律師將依法提出檢舉。

露西歸指控,丁學忠在反罷免造勢活動,公開引述雲林縣議員黃文祥說拔丁志工「有人領錢」,更揶揄「怎麼白天都不用上班?」更明確指出「北港3000元、麥寮2000元」,這些毫無根據的言論,意圖混淆視聽、影響罷免案成立,涉犯刑法誹謗罪與《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罷免不成立」,已委任律師將依法提告。

對此,張麗善今日回應,賴清德和卓榮泰動員國家機器發動全台大罷免,利用司法手段追殺在野黨,罷免團體既稱是「公民的力量」,卻對民進黨種種違法或濫權行為選擇性沉默、護航,一再「雙標」,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早就被民眾看破手腳,這樣的政治操作不會獲得人民真正的認同。

張麗善還呼籲,雲林縣各級民選公職人員加入「不同意罷免大聯盟」,是為了捍衛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參政權,保障選舉結果的正當性與穩定性。民主制度的運作應該建立在人民自主選擇與制度信任的基礎上,而不應被操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國民黨立委丁學忠。(資料照/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丁學忠。(資料照/中天新聞)

丁學忠則回應,對於罷團指控他不會隨之起舞,提起訴訟本就是公民權利,他尊重罷團提告的決定,一切就讓司法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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