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司法院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控,於今年在職期間涉嫌強摟女部屬、寫情書;李伯道於事件曝光前退職,司法院性騷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成立,監察院6日表示,5日已通過李伯道彈劾案。
監察院6日指出,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3名監委依調查結果,認定李伯道對受害女子在1個月內,做出7次具性意味的言詞及行為,包括環抱女子身體、撫摸背部、說對方好香,於調查期間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嚴重損害法官職務的尊嚴及形象。
3位監委指出,李伯道上述行為,有違《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言行不檢」的情事,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的規定,情節重大,具《法官法》第49條第1項的應受懲戒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昨經彈劾審查會通過,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3名監委指出,李伯道不僅於公務活動住宿飯店時,拉受害女子雙手、環抱身體,又打電話告白,甚至邀對方單獨進辦公室,交代工友擋下他人進入;李伯道多次強行環抱女子,又頻頻傳訊、交付告白書箋,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評會認定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的意涵,且讓A女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的感受,堪認李伯道對A女有為性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