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知名台菜老店老闆遭控在店內對女童伸狼爪,日前遭依性騷擾罪嫌起訴,法官審理時勘驗監視器畫面無法確認有侵犯動作,被害人身上也驗無DNA,另父母證詞有出入,最後依證據不足判處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5月某日晚間被害女童與家人到北市知名台菜餐廳用餐,老闆蔡姓男子見女童詢問「是男生還是女生」,女童面露不悅蔡男便走到其身邊道歉,女童向家長表示遭蔡男騷擾碰觸肩膀與出手「旋轉撫摸」左邊胸部,爸爸看到同時開口制止並報警。
蔡男便遭警方帶回偵訊並送辦,他應訊時否認犯案,表示因自己講話惹女童生氣道歉時,只有碰到對方左肩,堅稱沒有摸胸部,女童母親則表示有看到蔡男兩手分別觸碰女兒肩膀及在胸口,但無法確定確切位置,士檢案件偵結後將蔡男依性騷擾罪嫌起訴。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開庭時當庭勘驗監視器畫面,影像中可見蔡男確實曾靠近女童,左手遭身體遮住無法看出碰觸部位,接著被害女童爸爸疑似伸手將蔡男撥開,法官認為若女童若遭蔡男「旋轉撫摸」胸部,按理肩膀會出現反應動作,但監視器畫面中並未有此情況。
另女童衣物經送驗採證,胸部位置並未檢出男性DNA,且被害女童與父母對碰觸時間說法並不一致,法官審酌相關跡證、證詞及佐證畫面,認為檢方舉證未達排除合理懷疑程度,依罪證不足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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