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毀了一個家庭!去年(2023年)在國道1號北向內湖段上發生的夫妻慘遭貨櫃車夾殺事件,肇事者江姓駕駛被起訴後,日前以賠償家屬1640萬達成和解,判決結果也出爐。
車禍當時的現場慘不忍睹。(圖/翻攝畫面)
回顧整起發生在去年9月16日上午,國道1號17公里400公尺處,北向內湖路段上的慘案,江男應訊表示是為了低頭撿拾掉在排檔桿旁邊的痠痛藥膏,才會沒有注意到車前的狀況,但當時因為他的疏忽未注意,整輛貨櫃車共追撞3輛車,其中同一車道由66歲陳男開著,正載著65歲王姓妻子的轎車整輛撞爛、撞扁,導致夫妻倆慘死。
車禍當時的現場慘不忍睹。(圖/翻攝畫面)
江男也供稱,雖然有服用心律不整的藥物,不過開車時並沒有身體不適,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供詞,認定被告「在國道駕駛貨櫃曳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撞擊前車,導致2名被害人死亡,所為實值非難,兼衡無前科、與家屬以1640萬含強制險金額在內和解並履行,歷此偵審程序後,當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最後將江男涉犯過失致死駔,判6月徒刑,但可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合計江男得賠償1658萬才能不用入獄。
車禍當時的現場慘不忍睹。(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