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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水電行黃姓老闆到大樓修水管,卻遭翁姓保全拒絕進入,黃男盛怒之下,一句「X你娘」,法官認為,翁刁難黃30分鐘,黃飆罵不是針對翁的人格,判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2月1日中午12時,北市一名某水電行黃姓負責人,前往松山區八德路某大樓9樓修繕水管,黃查看後,返回水電行拿工具再次前往,翁姓保全卻拒絕幫他聯絡,黃男在大廳以「X你娘」罵翁男。
保全刁難水電行老闆半小時,引發爭執,(圖/pexels)
對此,黃男承認罵人,否認犯罪。他說,翁男明明看著他第一次跟客戶上樓,再次回來後,卻不讓他上樓,他一眼失明、膝蓋關節壞掉,當時還拿很重的工具,他請翁男打電話給客戶,他故意不打,「我等了超過30幾分鐘,一時氣憤才罵人」。
黃姓水電工到大樓修水管,翁姓保全員拒絕幫忙聯絡客戶,黃情急下脫口飆罵「X你娘」,檢方指控他犯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認為,翁刁難黃30分鐘,黃飆罵不是針對翁的人格,判黃無罪。可上訴。
法官認為水電行老闆會罵人,因為身體不適,又遭刁難。(圖/pexels)
法官從27分43秒自錄音檔中發現,翁男一邊拒絕黃男上樓時,卻讓另一陌生訪客在未辦理登記與住戶聯繫,就主動幫忙感應電梯磁扣,協助訪客上樓,黃男因為等太才口出惡言,並非無據。
期間,黃男不斷說「願意辦訪客登記」、「如有疑問可以陪同上樓」,翁卻以「按電鈴無人接聽」、「不能讓陌生人上樓」拒絕,又要驅趕黃,黃才飆罵「X你娘」。黃稱等待超過30幾分鐘,可信。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的右眼球萎縮僅有光覺、左眼黃斑部病變,視力僅0.3,雙膝均置換人工關節,加上當天攜帶重物遭刁難、驅趕,經久站已身體不適,黃罵對翁開罵「客觀上實不足以令人有貶低告訴人人格或地位評價之可能」,黃不具備犯罪主觀故意,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