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連假過完就會邁入5月份,在這新的月份將有不少新制上路,包含繳稅、疫情相關等等,《中天新聞網》便為你整理5月份的新規定,帶你一次看。
今年繳稅時限沒有延長。(示意圖/Pixabay)
今年繳稅無延長,5月31日前必須搞定
過去3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稅時間都延長至6月份,不過現在疫情趨緩,繳稅期限將維持回歸至5月31日前得搞定;另外因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政府分別將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分別為9萬2000元/13萬8000元(一般民眾/70歲以上長者)、12萬4000元/24萬8,000元(單身族/有配偶者)、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扣除額,皆調升至20萬7000元。
新冠肺炎降級,為法定第四類傳染疾病、疫苗接種假沒了
指揮中心表示,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將自第5類法定傳染病改為第4類,指揮中心將同步解編,防疫回歸常態化;隨著5月1日指揮中心解編降階,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爾後如因接種疫苗有請假的需要,5月1日起將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與流感疫苗等常規疫苗接種相同。公務人員之「疫苗接種假」亦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再延長
指揮中心表示,考量隨多數人接種本季流感疫苗已逾4個月致保護力逐漸下降,且自4月17日起口罩政策鬆綁,流感疫情至4月底未見明顯下降,決定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
新北市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新北市政府表示,從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而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