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截肢而裝義肢男子,在網路認識女網友,邀她與友人到夜店喝酒聊天,女網友不勝酒力、意識不清,男子竟邀1名男性友人「撿屍」,將女網友帶到汽車旅館休息、醒酒,還叫友人幫揹女網友進房後,趁機性侵得逞。女網友酒醒發現竟遭破處,要求離開現場後報案。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6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2015年間發生車禍而左腳截肢,在2016年4月間約出女網友,與他的友人等6人到台中市1家夜店喝酒聊天,席間,女網友玩遊戲、划拳喝酒,不勝酒力而意識模糊。
男子向他的1名男性友人提議,一起帶女網友到附近汽車旅館休息、醒酒,3人搭乘小黃抵達,男子因裝義肢無法揹人,商請友人揹女網友進房間,友人將她揹進房間讓她躺在床上,就獨自躺在一旁沙發睡覺休息。
男子藉女網友意識不清、無力抗拒而趁機性侵,發現女網友下體流血,而轉口交性侵得逞。女網友凌晨睡醒後,發現浴巾有血,驚覺遭破處,要求男子將她送回夜店,並連絡友人到場接她離開。
女網友說,她在粉絲專業為他打氣而雙方認識,已多次拒絕男子邀約,以關心心態答應與他到夜店,當時喝醉而非自願性與男子發生性行為,她是「第一次」,希望能還她清白。男子則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當天與女網友第一次見面,對方當時意識清醒,與他是合意性交。
案經小黃司機作證,當天女網友已酒醉,上車就倒在椅子上,無法坐直;男子同行的友人則證稱,男子與被告是情侶,女網友當時僅微醺。但是,法官勘驗汽車旅館監視錄影器影像,發現女網友由人攙扶才可以下車,無法自行站立,還由他人揹著走,認定女網友當時已酒醉意識不清。
經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為女網友做精神鑑定,認定她歷經該事件後,心情低落,有自我否定、自殘舉動,還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現象,並有高度自殺風險;她到國外當交換學生,雖自認壓力症狀改善,然仍有時常作被追殺性侵等噩夢。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女網友並非自願性與男子發生性行為應屬明確,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徒刑6年8月。
中時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