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三重區發生路面崩塌,環保局調查為強酸強鹼腐蝕下水道管線,市府火速成立專案小組,鎖定周邊多家電鍍工廠,11日兵分13路,出動200多位人員全面搜索相關物證及帶回犯罪嫌疑人偵訊,後續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最重可求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0萬元罰金。
三重區中正北路193巷於去年7月6日發生路面崩塌嚴重影響民眾安全,經水利局調閱資料,與重案組逐一採檢,發現塌陷處附近的主要強酸強鹼處來源疑似為周邊的電鍍工廠,而該處曾於2015年曾發生電鍍工廠排放氰化物進入下水道,造成維修管線工人死傷亡事件,市府當時勒令封管。
經查,該區域附近有電鍍工廠群聚,污水下水道經檢驗水質有重金屬、氰化物甚至強酸強鹼反應,水質異常範圍大且檢測反應多元,研判來源不只一處,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各單位追蹤調查並收集相關事證下,11日兵分多路全面搜索相關物證及犯罪嫌疑人,並擴大搜索可疑業者、廠商及關係人。
重案稽查人員確認多家廠商均涉嫌排放電鍍廢水進入下水道,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排放廢水進入下水道行為亦涉嫌毀損水利設施,涉及違反水利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北市副市長、公安小組兼重案組召集人謝政達表示,涉及將有毒物質排放到公共下水道系統或環境的業者,除由地檢署指揮偵辦相關刑事責任外,新北市公安小組將從嚴追究相關責任,未來新北市內建築物只要有電鍍製程的行業,均不得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中時 戴上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