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初戀少女百貨公廁瘋嘿咻 還為「葛格」求情共組家 母怒:生女兒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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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地區一名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網路結識比她大10歲的「葛格」,兩人很快陷入「熱戀」,從公園到百貨公司、住家都可以瘋狂「嘿咻」,女孩子的家長從女兒手機,發現這段荒唐的行徑,氣得狀告「葛格」性侵。不料,法庭上,少不更事的少女,竟然還向法官求情,說要與共組家庭,讓少女父母氣得七竅冒煙,不知該說麼。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示意圖(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caption] 這名少女的家長是無意中,在女兒的手機記事本內,發現詳細記載和男友交往情形,包括兩人約會日期、時間,以及在什麼地點發生關係為都有詳細紀錄,更讓為人父母難為情的是,「小兩口」發生性行為的地點,竟然在公園廁所、百貨公司樓梯間就可以做出這種不可告人的事來。 感嘆世風日下的父母怒不可支,帶著女兒前往驗傷,並提告提告對方男孩子,明知少女未滿14歲,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卻和其發生性關係。 據《三立新聞》報導,法庭上這名被告「葛格」坦承知道少女未滿14歲,以及兩人曾嘿咻6次等事蹟,但少女仍不斷向法官求情,表示「葛格」對她很好,兩人打算未來共組家庭,請求法官從輕量刑,這時少女家長聽到女兒竟然還這樣護衛著對方,氣得搖頭大罵「生女兒沒有用」。 後來法官考量兩人為男女朋友,這名「葛格」也不過年僅23歲,在思慮未周下基於性慾衝動而犯案,且發生性行為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依法為被告減刑至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另需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吳家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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