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鮑魚大亨查個資洩密!前警政署專員林劼緯遭起訴求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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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痛批「不知廉潔自持」!台北地檢署今(16日)偵結「鮑魚大亨」鍾文智牽扯出的警界洩密案,前警政署公關室專員林劼緯,遭控長期洩漏警方臨檢勤務,還違法查詢民眾個資,今天被依洩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

林劼緯被聲押禁見。(圖/中天新聞)
林劼緯。(圖/中天新聞)

全案據檢警調查發現,林劼緯與「鮑魚大亨」鍾文智交情深厚,鍾經常前往「麗園酒店」消費,為避免碰上警方臨檢,自民國105年起便向林探詢勤務。林遭控多次透露隔日是否有臨檢,甚至告知特定區域當天沒有勤務,還教導鍾從酒店地下室離開,以避開警方查緝。

除了洩漏警察勤務,林也被指利用過去的上下屬關係,替鍾文智、葉仲清等人查詢資料。自民國107年起,他陸續要求黃梓翔、徐毓廷協助調閱民眾戶籍、前科及車籍等資訊,2人則涉嫌以不實理由登入內部系統,進行多次違法查詢,範圍甚至擴及債務人及林劼緯自己的鄰居。

鍾文智。(圖/刑事局網站)
 

其中,鍾文智曾因討債需求,要求查詢債務人的戶籍及車籍背景,另有陳家儒為了解姪女男友是否有前科,透過葉仲清牽線請託林員代為查詢。檢方認定相關行為已逾越警員職務權限,涉及侵犯民眾個資及違反警察紀律。

翻開林劼緯的從警經歷,畢業於警大71期的他過去曾任南港派出所、信義分局吳興派出所及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任職期間曾參與一銀盜領案偵辦。民國106年,他因公前往金門準備搭機返台時,遭航警在行李中查獲2顆子彈,因而被送辦。黃梓翔、徐毓廷案發前則分別任南港所副所長及大安分局瑞安所巡佐。

台北地檢署。(圖/中天新聞)

北檢的檢察官痛批林劼緯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務與警察內部系統替他人取得非公開資料,並洩漏警方勤務,破壞警察機關對勤務及個資的管理機制,因此對林求刑6年以上。黃梓翔、徐毓廷則因檢方認定受到上級指示,加上到案後坦承並表達悔意,分別求刑4年及2年。

本案遭起訴者共5人,除林劼緯、黃梓翔、徐毓廷外,另包括葉仲清及陳家儒。至於鍾文智因另案涉及《證券交易法》案件定讞後棄保潛逃,目前遭通緝,本案涉嫌違反《個資法》等部分也遭併案通緝。警方另曾懷疑鍾文智母親鄭鳳珍帳戶有異常金流,可能涉及行賄官警用途,但檢方認定罪嫌不足,對鄭鳳珍及鍾文智2名妹妹、姪女等5人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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