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已婚男子在臉書結識周姓女網友,進而發展婚外情,王男拍下周女換穿睡衣的畫面,被王妻發現,王決定要離婚,周女反控王男夫婦妨害秘密、恐嚇等罪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11日不起訴王男及妻子。
據了解,王男、周女某個臉書社群管理員,進而發展出婚外情,去年2人深夜視訊時,周女換穿睡衣擺出各種挑逗姿勢,王隨手截圖欣賞。
但因照片遭王妻發現,追問丈夫,王男坦承跟周女曖昧,並表明要和妻子離婚,同時幫妻子聯繫周女談判,並稱妻子要她下跪,不然就賠償200萬元。周女得知後,控告王男涉嫌妨害秘密,王妻涉嫌恐嚇取財。
檢察官發現,周女指控遭偷拍的視訊截圖中,周女看著鏡頭,笑著擺出姿勢,看不出有遭偷拍的情形,至於王妻發現丈夫偷腥,要求周女賠償200萬元部分,是經王男轉述的,不構成恐嚇,因此11日將全案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