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運通員工抗議!要求回復在岸船員投保 減雇陸籍船員

今(27)日下午2點30分,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前往位於高雄市前鎮區的中鋼集團總部大樓抗議,希望減少陸籍船員人數,以台灣船員優先,並恢復為在岸候派台灣船員投保勞健保。

27日下午2點30分,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前往位於高雄市前鎮區的中鋼集團總部大樓抗議。(圖/中天新聞)

據了解,經濟部持股20%的中鋼集團,旗下子公司中鋼運通員工近期多次集結抗議,員工控訴近年來公司不但不派遣台籍船員出海,減少台籍船員雇用,引進陸籍勞工,今年7月更無預警中斷定期台籍船員的勞健保,導致超過百名船員權益受損。

工會負責人在抗議現場講話時表示,今年7月起中鋼運通違法中斷其所聘僱的台灣船員勞健保,長時間延遲不肯再次派任在岸的台灣船員上船工作,變相逼退台灣船員,導致台灣船員及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而本次抗議的主要訴求,除了要求公司恢復為在岸候派台灣船員投保勞健保,還希望中鋼運通減少陸籍船員人數,以台灣船員優先。

本次抗議的主要訴求,除了要求公司恢復為在岸候派台灣船員投保勞健保,還希望中鋼運通減少陸籍船員人數,以台灣船員優先。(圖/中天新聞)

但中鋼運通曾經澄清,台籍船員雇用比例都有8成以上,是國內航商第一高,船員下船退保,僅代表當次契約結束,並不影響未來派船機會,與工作權無關,而定期船員下船後,因已無雇傭關係,辦理退保是依法行事。

此外,中鋼運通也曾表示,國內外航商與國際船員普遍簽定的雇傭契約採行「定期契約」,並在契約期間為船員投保勞健保,此源自於海勤人員工作特性、國際公約及航運界慣例,且經最高法院判決確認,並無疑義。僱用契約到期後的下船船員,可依勞保條例規範與主管機關函釋,轉至船長公會或中華海員總工會投保,此作法也是國內業界慣例。

中鋼運通工會派出「機車隊」繞行中鋼集團總部大樓抗議。(圖/中天新聞)
抗議現場警方警告,中鋼運通工會本次集會未經許可,是違法行為。(圖/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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