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老師申冤 羅智強怒嗆大法官:實質廢死判決就是奪命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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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案後,以鐵鎚殺害師鐸獎女教師的凶嫌劉志明,獲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輿論譁然。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8日)表示,他拒絕為大法官的背書修法,成為實質廢死的幫凶。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中天新聞)

羅智強表示,大法官為了實現民進黨的廢死黨綱,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卻為法官判死設下重重限制,還要求立法院要修法為大法官的實質廢死背書,他不會配合這種不公不義、踐踏無辜受害者、幫助殺人犯更猖狂的修法。

羅智強指出,台灣是民主社會,如果多數民意主張廢除死刑,透過可以展現民意的公民投票或國會立法來廢除死刑,他雖反對,但也尊重。但他不能接受、更鄙視大法官繞過民意,用取巧的手法,用濫權的方式實質廢死。

羅智強認為,憲法法庭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實質廢死」效應已經浮現,虐殺師鐸獎女教師的劉姓兇犯,被歷審法院認定泯滅人性,毫無教化可能,五度判處死刑。大法官宣布實質廢死後,更四審改判免死定讞。而最高法院也很誠實,直接告訴大家為什麼死刑判決會大逆轉,就是因為遵守「大法官憲法判決意旨」,所以認定劉姓兇犯是隨機搶劫進而性侵殺人,不是最嚴重犯罪的故意殺人,不能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羅智強7日也針對此事,質詢法務部長和司法院代理秘書長,「二位首長都覺得女老師很冤!」枉死之冤,竟還要再加上大法官縱凶免死之冤,這難道不是冤上加冤?他更怒嗆大法官,「要不要去女老師的墳前、靈前,向女老師和她的家人解釋解釋?」

同時,在羅智強的追問下,法務部長鄭銘謙也坦承,若最高法院撤銷37位死囚的死刑判決,法務部所謂請求法院羈押,這樣的請求根本是「空頭保證」,因為,羈不羈押,根本不是法務部決定,是法院決定的,「真正的答案是,窮凶極惡的殺人犯,非常可能被放出來。」

憲法法庭日前對死刑釋憲案進行宣判。(圖/中天新聞)

羅智強說,「這37位死囚,在賴清德任內不但都不會被執行死刑,甚至都會被法院改判免死!」這就是大法官留給這些無辜枉死者、留給這些受害者家屬的「人道正義」,他為這些受害者和家屬悲憤,不管過去的受害者,乃至未來的受害者,大法官的實質廢死判決,就是奪命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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