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立委罷免投票將於726舉行,不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仍遭收押禁見,昨(23)日已委請律師聲請罷免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4)日開庭,不過包括台北市選委會和矯正署均請求駁回聲請。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怒嗆這2個單位,「你們比憲法還大?」

陳佩琪今日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我的先生沒有被褫奪公權,當然有權利投票, 請問這兩個單位是在反對什麼?你們比憲法還大?呼叫「公民團體」幫柯文哲「公民」爭取「公民投票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柯文哲的投票聲請案,柯的律師蕭奕弘在庭上主張,投票為公民權,人身自由受限不應影響投票權利,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與台北看守所依法有配合義務,應提供公民適當投票方式。
蕭奕弘提出3項方案,包含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實施通訊投票,或由監所人員戒護柯文哲至投開票所完成投票,以確保其公民權利得以行使。

台北市府表示,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之人事與預算皆由中選會編制,為中選會之派出機關。
台北市選委會與台北看守所則強調未剝奪其投票權,並指出現行法規未賦予不在籍投票及外出投票之權力。
北選會第一組組長回應,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必須在公開透明且公眾得以見聞的場所進行,以確保投票人無顧慮地行使權利,並且開票過程也需公開唱名,兩者缺一不可,同時也必須符合秘密投票的原則,且投票地點須在戶籍所在地。
法官詢問律師對於北所請求的看法,蕭奕弘表示,依據《選罷法》及看守所相關規定,北選會、北所等兩單位均有配合義務。

蕭奕弘最後陳述,柯文哲希望透過此個案,凸顯不在籍投票的重要性,並為其他受刑人爭取公民投票權利。法官在聽取雙方意見後,諭知將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