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新黨台北市議員落選人郭榮先,選前酒駕肇事,撞飛2名機車騎士,測得酒測值0.78mg/L,士林地院日前審結,認為郭榮先已是酒駕累犯,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新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郭榮先涉酒駕遭判6個月徒刑。(圖/擷取自郭榮先臉書粉專)
判決指出,郭榮先在今年6月1號晚間,於北市中山區某餐廳用餐,席間有喝威士忌,但聚餐結束後仍選擇酒駕開車離開。結果行駛在承德路時,直接從後追撞前方兩位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造成兩位騎士輕傷。警方到場給郭榮先酒測,酒測值高達0.78毫克/L,員警當場逮捕郭榮先,並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辦。
士林地院審理後表示,郭榮先過去就有酒駕前科,曾因公共危險罪遭判刑3月,5年內又再度犯案,漠視政府對酒後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法令宣導,罔顧自己生命、身體及公眾往來安全。且郭榮先事發後未與告訴人和解及賠償等,綜合審酌後判處其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