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負壓吸菸區設置卡關 石崇良:月底邀專家研議

分享:

台北市政府近期欲推動「戶外負壓吸菸區」,希望效法日本做法,不僅能減少民眾吸二手菸,也可有效集中菸蒂、減輕清潔人員負擔。立委陳菁徽質詢時指出,現行法規對於戶外吸菸室部分是一片空白,導致計畫在國健署就卡關。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國健署將在本月底前邀集專家召開會議,針對戶外負壓吸菸區的設置標準進行研議。他強調,若地方政府希望戶外吸菸區比照室內吸菸室的高規格來設置,當然沒有問題,但這並非強制規定,未來將觀察各縣市執行情況後再做決定。

石崇良說,若地方政府希望戶外吸菸區比照室內吸菸室的高規格來設置,未來將觀察各縣市執行情況後再做決定。(圖/報系資料照)
石崇良說,若地方政府希望戶外吸菸區比照室內吸菸室的高規格來設置,未來將觀察各縣市執行情況後再做決定。(圖/報系資料照)

陳菁徽進一步說明癥結點,菸害防制法第18條對「室內吸菸室」的規範寫得清清楚楚,包括負壓要多少、換氣要幾倍、滑門怎麼做、排煙口距離多遠,都有嚴格的科學標準。但過去立法時,沒有想到「戶外負壓吸菸室」這種能有效過濾菸害的硬體設備,第19條對於戶外吸菸區只有一句空泛的「面積不能超過該場所二分之一」,完全沒有防制二手菸逸散的實質技術標準。

她質疑,中央至今對於室外吸菸室該用什麼規格沒有統一標準,萬一各縣市政府花錢、花心力蓋下去了,中央事後又翻臉說「規格不符」,這不是在整地方政府嗎?她也提及,應該訂出明確指引,維護孕婦、兒童、青少年等族群,避免他們進入吸菸區。

對此,石崇良回應,法規其實很清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可以公告特定場所為禁菸場所,並在該禁菸場所內指定吸菸區。舉例來說,如果是在行人步道區,可以先公告為禁菸區,再指定特定吸菸區。

台北市政府近期欲推動「戶外負壓吸菸區」,希望效法日本做法,不僅能減少民眾吸二手菸,也可有效集中菸蒂、減輕清潔人員負擔。(圖/unsplash)
台北市政府近期欲推動「戶外負壓吸菸區」,希望效法日本做法,不僅能減少民眾吸二手菸,也可有效集中菸蒂、減輕清潔人員負擔。(圖/unsplash)

石崇良說明,第18條主要規範室內空間的禁菸,部分室內空間可以設置吸菸室,而且規範非常細,包括負壓、換氣次數、門的設計與排煙距離等,都有明確標準。至於第19條主要針對戶外空間,僅要求畫設吸菸區並加以管理,相關管理規範在第22條、第23條中也有提到。

陳菁徽在質詢時也提到,石崇良日前在媒體上說「作法可行」,但她認為衛福部長對於政策正面看待,卻對菸害防制法不夠熟知,因為現行法規明確顯示不可行,法規跟不上時代變遷。

《中天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