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投823投票 中選會提醒選民要帶「3物品」及7注意事項

分享: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將於114年8月23日投票中選會今(25)日指出屆時民眾投票時須攜帶3樣物品到指定投票所投票,另外還有7項應注意事項。

中選會今日公告823全國公投選民投票當天應攜帶3物品報到並注意7大事項。(圖/中央選舉委員會臉書粉專)
中選會今日公告823全國公投選民投票當天應攜帶3物品報到並注意7大事項。(圖/中央選舉委員會臉書粉專)

中選會今日在臉書粉專發布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於114年8月23日投票,中選會提醒投票時應注意事項。

中選會指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主文「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將於114年8月23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中選會表示,國民年滿18歲即有公民投票權,此外,中選會也提醒,投票時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其他應注意事項包括:

一、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二、禁止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四、禁止將公投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違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禁止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六、禁止攜出公投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七、公投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