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假逾一年引爆爭議 監察院:依規定辦理

分享: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31)日審查《政務人員條例》草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監察院長陳菊請假迄今已逾一年,卻仍擔任院長職務。他批評監察院宛如「肥貓院」,認為政務官長期請假卻不在意觀感,顯示有無院長並無差別。

監察院長陳菊已請假超過一年。(圖/中天新聞)
監察院長陳菊已請假超過一年。(圖/中天新聞)

黃國昌在質詢時引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指出,公務員若請延長病假可留職停薪,但若超過一年未痊癒,應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他強烈質疑為何陳菊身為監察院長,請假時間能夠超過一年卻未比照辦理,要求相關單位提出解釋。

銓敘部長施能傑說明,政務官依規定可先請畢事假與休假,隨後再請病假,兩年內可請一年假期,目前尚未滿一年。監察院人事室主任劉佳慧則補充,事假、病假及特休假合計可請65天,若患有無法短期治癒之疾病,兩年內病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監察院對陳菊請假議題給予回應。(圖/資料照)
監察院對陳菊請假議題給予回應。(圖/資料照)

針對官員說法,黃國昌質疑是否為扣除65天假期後還能再請一年,並表示身為法律人難以接受此種解釋。他認為依照現行規則,陳菊請假時間早已超過期限,追問具體請假細節。劉佳慧對此回應表示,詳細情形尚不清楚,但強調陳菊皆是依照規定辦理請假。

黃國昌另提及總統賴清德日前公布前立委黃適卓出任監察院秘書長一事,質疑在陳菊缺席情況下人事案由誰提出。劉佳慧回應是循程序請總統公布。黃國昌則批評黃適卓曾因不實言論遭判刑,認為監察院應先整飭自身官箴,質疑其適任性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