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針對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僅立法院有權罷免正副總統之限制,提出修憲草案。她主張應將罷免提案權開放給人民,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即可直接提出總統罷免案,打破目前僅能由國會發動的限制。

對於此項修憲提案,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批評翁曉玲是「違憲之母」,並指控其提案動機僅是為了政治鬥爭總統賴清德。翁曉玲於今(31)日受訪時則反擊,質問民進黨過去在發動針對其他民選公職人員的大罷免行動時,難道就沒有思考過是否會有違憲的疑慮。
翁曉玲說明,《憲法》明文保障人民享有直接民權與罷免權。在現行制度運作下,包括立法委員、縣市議員及縣市長等民選公職,人民皆可透過一定比例的提案與連署發動罷免;然而,同樣由直接民選產生的總統,在罷免制度上卻無法比照辦理,令她感到相當遺憾。

她進一步指出,目前總統罷免案僅能由立法委員發動,需經立法院通過後才能交付人民行使罷免投票權。此種制度設計顯示對人民行使總統罷免提案權的規範並不完整,不足以保障人民直接行使權利。因此她認為有修憲的必要性,應將完整的總統罷免提案權歸還給人民。
除修憲議題外,翁曉玲也希望總統能到立法院說明重大議題,包括金額達1.2兆元的國防採購案,以及立法院通過法律要求行政院編列預算卻未執行的爭議。她認為這涉及憲政民主法制發展,也關係社會對賴清德政府施政方向的理解,應由總統向大眾說清楚。
翁曉玲強調,唯有總統講明白,立委才能妥善審查相關法律與預算案。她認為,若立委做不好,4年後選民可更換;同理,若認為總統施政不當,只要有一定比例民眾提案連署,發動罷免並交由全民投票,依照民進黨主張的邏輯,同樣具備民主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