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已故北市議員李新女友郭新政,找資深主播盛竹如拍「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影射前立委羅淑蕾介入珠寶交易,一審判2人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今(26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前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在住處墜樓身亡,女友郭新在臉書創立粉專「誰摔死了李新」,以類戲劇手法拍攝影片,指控自己與李新遭羅淑蕾、黃昭順等13人迫害,引起網友熱議。
羅淑蕾對郭、盛2人控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郭新政強調影片是為了揭弊除陋,言論內容可受公評,沒有誹謗惡意。盛竹如則說,他受郭新政之邀擔任影片旁白,自認善意評論。北院一審判郭、盛無罪。
但二審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郭、盛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改判郭新政有期徒刑4月、罰金8千元,盛竹如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郭、盛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高院判決已詳盡說明如何認定事實及量刑依據,沒有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