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男大生偷錄女友性愛片 「沒拍到人、只有喘息聲」重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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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大生帶17歲女友上旅館,偷拍兩人性愛過程,還將影片放給多名友人看炫耀,女方得知後氣得對蔡男提告,新北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蔡男8年有期徒刑。

蔡姓男大聲偷拍未成年女友性愛影片,被判刑8年。(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 2020年9月蔡姓男大生和未成年女友,在北市士林區一家旅館發生性關係,蔡男將手機放在櫃子上面,偷拍兩人性愛過程,整段影片約9分鐘。兩年內,蔡男分別在校園內、小吃店、便利超商等地點,將該不雅片播放給6名友人觀看、炫耀此事,還分享偷拍心得,說「自己抓角度,這樣子放著讓鏡頭露出來,她就不會看到」。

被害女子得知此事時已與蔡男分手,她擔心影片外流報案提告。蔡男應訊時則辯稱,手機鏡頭只拍到天花板,並未拍到雙方性交畫面,希望法官能減輕其刑。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影片沒有拍到性愛畫面,但仍錄下2人發生性行為的喘息、呻吟及肢體碰撞聲。

法官認定該影片是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猥褻性交之電子訊號。而且被害女子事發當時未成年,依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播送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內容等罪,合併處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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