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3月7日疑因與梁姓技術長發生離職糾紛,持刀把對方砍死,隨後吞刀自殘。全案由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由於羈押期限將滿2個月,檢方聲請延押,法院已裁准延押2個月。

回顧案件,雲云科技公司梁姓技術長長期對公司有所不滿,並在網路發布抱怨文,3月7日與董事長曾志新約在會議室談離職事宜,雙方發生言語爭執,隨後曾男就掏出水果刀從背後狠刺梁男2刀奪命。
事後傳出曾男行兇送醫後,檢警在他身上找到2張交代行兇、尋短動機的遺書,當中發現公司重要幹部、工程師姓名,更寫下「我下地獄也不會放過你們!」。
曾志新於3月17日上午出院後被帶進警局偵訊,檢方複訊完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隔日下午2時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曾志新犯下殺人重罪,裁定羈押禁見。
由於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趕緊聲請延押,法院開庭後裁准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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