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疑把處方藥寄給在大陸的家人服用。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提醒,若有「不符合適應症卻要求開立藥品」、「沒有那種病卻長期拿處方藥」這2情況,醫師可依專業拒絕開藥。

林靜儀在臉書(Facebook)發文並附上截圖,只見有民眾在社群平台提問,指她有1名認識多年好姐妹,對方在大陸的家人長期以來都是服用台灣醫師開立的處方藥,但因目前無法直接以郵寄方式寄送,需要有熱心的朋友協助,幫忙將藥品帶回去後再寄給她的家人。
林靜儀說明,從這些討論的留言看來,這名發文者應該是替別人詢問,研判是另一個人拿自己健保卡開藥後帶回給在大陸的家人,可能做法有幾種,1種是健保卡持有者本身有生病,又或是並非什麼不得了的藥,甚至不排除醫師知道患者只是來拿藥也照開,結果都是患者拿藥沒有吃。

林靜儀坦言,只能提醒大家不要做這件事情,畢竟看完病把藥給別人吃「很難查到」,至於是否有醫療人員懷疑患者不需要又一直拿來還照開,這就不好猜測了。「冒用健保卡就醫,是違法的,也曾罰過。」林靜儀表示,雖然就貼文資料,無法確認所涉行為能查察的衛生局。
林靜儀也強調,只能提醒臨床醫師在看診時注意病患的健保身分,若有「沒有那種病卻長期來拿處方藥」,或是「不符合適應症卻要求開立藥品」的病患,可依專業予以拒絕。醫師依照專業也確認身分開藥之後,就診的「病人」把藥拿給別人吃,就是「病人」的責任了。(中央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處方藥給大陸家人吃?林靜儀:2情況醫師可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