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最後通牒!房屋稅優惠3/23申請截止 錯過等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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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出最後通知,提醒民眾房屋稅優惠稅率申請即將於3月23日截止,若錯過申報時間,今年將無法適用優惠稅率,須等到明年才能再次申請。房屋稅將於5月1日正式開徵,符合優惠條件的民眾應把握最後機會。

財政部發出最後通知,提醒民眾房屋稅優惠稅率申請即將於3月23日截止,若錯過申報時間,今年將無法適用優惠稅率,須等到明年才能再次申請。(資料照/翻攝畫面)

房屋稅2.0新制已於113年7月正式實施,稅制變革將納稅義務基準日調整為每年2月底。財政部表示,若民眾的房屋使用情形發生變更,且變更後可減少稅額,納稅義務人必須於房屋稅開徵前4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報。由於今年3月22日適逢週日,申報期限因此順延至3月23日。

優惠稅率適用條件相當明確。財政部指出,若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且由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同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3戶以內房屋,即可享有1.2%的優惠稅率。更優惠的是,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地方政府訂定金額以下,則可適用1%的最低優惠稅率。

對於已完成申請並獲核准適用優惠稅率的民眾,財政部特別說明,若使用情形、原因及持有戶數均未發生變更,則無需重新申報。然而,尚未申請的符合條件民眾,財政部強調應儘速提出申請,以免錯失今年的稅率優惠機會。

房屋稅優惠政策旨在減輕自住民眾的稅務負擔,財政部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務必把握最後申報時間,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民眾若有疑問,可向當地稅務機關洽詢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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