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名趙姓女子長期遭劉姓丈夫家暴,不僅常年渾身帶傷,甚至多次臥床不起。劉男除了以趙女家人生命為威脅,不許女方提出離婚,甚至謾罵、毆打自己的父母及子女,讓趙女忍無可忍,最終遭妻子殺害。大陸最高法院考量,被告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嚴重受損,不堪忍受憤而傷害施暴者,最終輕判5年徒刑。
相關判決指出,被告人趙女與被害人劉男(歿年39歲)結婚10餘年,婚後育有2名子女,均未成年。近年來,劉男經常酒後無故對趙女進行謾罵、毆打,致女方常年渾身帶傷,並多次臥床不起;劉男還以趙女家人生命相威脅,不許對方提出離婚,亦時常謾罵、毆打自己的父母、子女。
去年3月20日深夜,劉男酒後又無端用拳腳毆打趙女,並拽住妻子頭髮將其頭部撞在炕沿、櫃角、暖氣等處,致其面部腫脹、耳部流血。持續毆打近2個小時後,劉男上床睡覺,並要求趙女為其按摩腿腳;女方回想起自己常年遭受劉男家暴,丈夫還毆打老人、子女,遂產生殺人想法。
次日零時許,趙女趁劉男熟睡,持家中1把尖刀捅刺對方胸部,隨後跑到姨婆家中躲藏。凌晨2時許,趙女返家發現劉男已死亡,主動撥打110報警電話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鑑定,劉男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趙女面部外傷評定為輕傷二級。死者父母、子女均對趙女表示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量被害人在婚姻生活中長期對女方實施家暴,案發當晚又無故毆打被告長達近2小時,作為長期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顯過錯。
法官審酌,趙女因不堪忍受長期家暴,在激憤、恐懼狀態下,採取極端手段將劉男殺害,且僅捅刺1刀,犯罪情節並非特別惡劣,結合趙女作案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係自首,並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等情節,依法從輕處罰,最終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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