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雞排妹官司再+1!洩陳沂手機號碼個資遭民事求償100萬元 一審判賠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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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本名改鄭采勻)2021年與網紅陳沂直播互嗆,因以色卡間接曝光陳沂手機號碼犯《個資法》遭判刑,民事再遭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28)日宣判。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全案源於2021年間,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被爆涉及仙人跳,陳沂在臉書發文酸:「找律師是這樣的,術業有專攻。譬如有專門打離婚官司的、專門智慧財產權的、專門毒品槍械走私的…至於專門仙人跳別人的律師,出來打性騷擾,也算是觸類旁通啦!仙人跳不成,就死咬me too女權,人家女森欸,結案。黑菊姊鄭家純真的很懂找律師欸。」

隔天,雞排妹、陳沂透過臉書直播視訊正面開戰,吸引20多萬人觀看,兩人在直播中公布彼此手機號碼,事後互相提告違反《個資法》,但陳沂挨告部分,因為檢察官認為雞排妹曾經公布過自己手機號碼,處分陳沂不起訴,至於雞排妹以「色卡」技巧性曝光陳沂手機號碼,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網紅陳沂資料照。(圖/翻攝陳沂臉書)

雞排妹在法庭上辯稱,陳沂經常無故在網路上攻擊、侮辱她,拿她蹭流量。陳沂則強調因為被雞排妹公布手機號碼,生活遭受嚴重困擾。台北地院去年4月一審依《個資法》判處雞排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去年10月改判雞排妹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0萬元,還可上訴。

陳沂民事部分請求雞排妹賠償100萬元,雞排妹今年2月親自出庭,全案採不公開審理,但她庭後接受媒體採訪披露,雙方曾嘗試調解,律師認為類似案件頂多賠償3000或5000元,如果涉及盈利約2萬元,陳沂求償100萬元不合理,調解因此破局,法官今日宣判雞排妹應賠8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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