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闆在接手家裡公司後,才發現很多人看不懂「常識規定」,舉例今年4月遇到一名女員工堅持穿運動服上班,且屢勸不聽,被開除後甚至反告性騷擾,讓他十分無奈。
一名老闆在Dcard以「看場合穿衣服很難嗎?」為題發文,表示8點上班時看到一名女員工穿著運動裝,上身緊身短版T恤搭配下身瑜伽褲,於是過去問她是哪個部門的,有沒有帶正裝來換?「她說穿這樣來上班是因為下班要去健身,我說公司規定要穿正裝上班,妳這個不是,如果沒有帶衣服來換,現在去領一套制服來穿,她沒有正面回我就離開了 」。
上午10點多,原PO又在茶水間遇到該名女員工,她仍穿著運動裝,原PO再度告訴她「有去領制服嗎?如果不想穿制服現在給妳公假回家去換衣服。」接著打給人資發警告信給她,信中一樣敘明請她去領制服或公假回家換衣服,並且重申公司規定。
沒想到下午看見她時一樣沒換衣服,原PO準備上前重申公司規定時,女員工表示:「為什麽要管我穿衣服?穿衣服是個人自由吧?」老闆則反問,「妳知道妳是來上班的嗎?如果這裡是健身房我沒有意見,但這裡是公司,我們有規定要穿著正裝上班,就像是沒人會穿海灘褲或是比基尼來公司,公司不是沒有制服,我也給妳方便讓妳回家去換,結果妳選擇衝撞規定。」最後警告她:「如果還有下次就依照公司規定開除」。
沒想到,隔天女員工還是穿運動裝來上班,而且更加誇張,上身改穿運動內衣套透膚罩衫,原PO認為完全就是在挑釁,瞬間火大,直接過去跟她說:「妳不用進辦公室了,直接去人資室填離職單」該名女員工可能沒料到老闆玩真的,直接在大廳爆哭,到人資室時仍一直哭、一直道歉,表示自己很需要工作以後不會再犯。而原PO只回應:「到下一間公司不要再犯,如果很愛這樣穿,建議可以找運動相關產業上班」。
本以為這件事到此落幕,公司卻在不久就收到勞工局的申訴,「說我們惡意解僱、性別歧視,這是我意料之中,早就請法務準備好資料,沒算到的是她還去告我性騷擾,說故意跟她處在同一個密閉空間,還跟她說穿比基尼來上班會更好。」
原PO表示,「不就還好我公司到處都有監視器,監視器還有錄音,不然我還真說不清」。也說明公司的制服並非強制,每年也都會票選品牌,女生也有褲裝和裙裝可以選,若懷孕也有提供孕婦裝,「很多人把這個當成福利,公司的更衣室和洗衣間也是男女分開的,所以她完全可以在公司更換衣服,我一點也沒刁難她」貼文一出,引發熱議。
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傻眼這根本員工故意仙人跳結果吃鱉的故事吧,結局蠻舒服的」、「真的很討厭現在一些人用獨立自主來為自己的沒常識辯解,好像別人不接受你的沒常識就是古板壓迫...」、「見過最誇張的是某人因為公司沒有服裝規定,於是她直接穿cos服去上班,理由是下班後要去外拍」、「真的是聽不懂人話,上班還在叛逆期」、「你都給她方便了,還當隨便,聽不懂人話,你這樣做是對的,好險有監視器跟錄音不然就麻煩了⋯⋯」、「傻眼,有些人真的是自己的問題,不要怪老闆」、「結局超爽,我晚上要去健身房也是要去的時候才會換運動裝,到底是多懶多蝦才會不分場合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