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動線遭阻斷!公寓走廊變倉庫 女告惡鄰居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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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鄰居糾紛案件日前在法院獲得判決,一名女子因對門鄰居長期在公寓公共走廊、樓梯間堆放各種雜物,甚至加裝鐵窗阻礙通道,影響出入便利性及消防逃生動線,憤而提告獲得勝訴。法院判決鄰居必須將所有雜物移除、還原空間,並不得再次占用公共區域。

公寓走廊堆滿雜物阻逃生,婦人氣炸提告「惡鄰居」獲勝。(圖/翻攝自photo-ac

根據判決書內容,女子小萱(化名)與男鄰居阿國(化名)居住在同一棟老公寓,兩人原本相安無事。然而隨著阿國陸續在走廊擺放鞋櫃、安全帽、雨傘、花盆等物品,甚至在後門裝設冷氣外框與鐵窗、堆放洗衣機,導致鄰里關係急速惡化。小萱指出,該區域為全體共有人共有部分,阿國未經同意便擅自占用,不僅妨礙她進出,連消防安全都受到威脅。

法官實地勘查現場後發現,走廊與樓梯間確實堆滿鞋櫃、箱子與電器用品,後門加裝的鐵窗甚至妨礙隔壁住戶門扇開啟。現場照片顯示狹窄的通道幾乎只剩一人可通過的空間,情況相當嚴重。小萱表示曾多次私下勸說未果,最終只好提告請求拆除並返還共有空間。

法院審理時引用《民法》第767條及第821條規定,認為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妨害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或除去。同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在走廊、樓梯間等共用部分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法院認定阿國確實無權占用公共空間,行為已侵害共有人權益。

法官在判決中特別強調,樓梯與走廊為全體住戶共有部分,應供共同通行與逃生使用,阿國未經同意擅自設置、堆放物品已構成妨害。考量其多年來占用面積廣泛、態度消極,因此除命令拆除、清空並返還空間外,也強調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占用。

法官也提醒,許多公寓樓層因空間有限,住戶習慣將走廊當成延伸玄關或儲藏區使用,但一旦發生火災或地震,這些雜物反而可能阻礙逃生。住戶應共同維護居住安全,切勿心存僥倖。最終判決小萱勝訴,阿國須移除所有鞋櫃、花盆、冷氣鐵窗與洗衣機,並不得再擅自占用公用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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